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洛阳市建筑业“先进企业 ”、“优秀项目经理 ”、“优秀总工程师 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洛建协〔2024〕4 号


各会员单位:

为树立楷模,表彰在 2023 年为洛阳市建筑业发展作出  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,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。经研究, 洛阳市建筑业协会将在我市开展 2023 年度洛阳市建筑业“先 进企业 ”、“优秀项目经理 ”、“优秀总工程师 ”评选工作,现

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洛阳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在岗职工,积极缴纳会费并踊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二、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

(一)“优秀企业 ”申报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

1、评选条件

(1)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服从行业管理, 严格遵守建管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 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。

(2)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,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市  场行为规范,守合同、重信誉,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。上年度企业信用评价 AA 等级以上,且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
(3)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 并得到有效运行,申报年度未发生过一般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。

(4)企业管理规范,并积极申报优质结构工程、质量  标准化示范工程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、QC 成果等奖项。

(5)积极开展技术创新,大力推广、运用信息化、智能建造、装配式、BIM 等新技术。

(6)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性社会影响的行为。

(7)承担省、市重大项目建设、应急工程,且本年度建成投入使用的,予以优先推荐。

(8)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
2、 申报材料

(1)“洛阳市建筑业优秀企业 ” 申报表;

(2)企业业绩介绍(包括企业简介、资质情况、经营状 况、管理方式、安全质量保证工作、企业的经济效益等),要求在 1000 字内;

(3)企业《营业执照》和《资质证书》复印件;

(4)企业获奖证明复印件;

(二)“优秀项目经理 ”申报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

1、评选条件

(1)认真贯彻执行行业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无违法违规行为。

(2) 申报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,并担任项目经理满 3 年以上且安全 B 证在有效期内;

(3)工程质量、安全管理高标准、严要求,施工组织  精益求精,所承建工程近三年来至少有一项已竣工并获得市 级及以上质量、技术、安全奖或者市级以上(含)观摩工地一次。

(4)本年度负责施工的项目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、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。

(5)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  各项条款,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未拖欠职工及农民工工资。

2、 申报资料

(1)“洛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 ” 申报表;

(2)注册建造师证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(B 证);

(3)任职文件、身份证正反面;

(4)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;

(5)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;

(三)“优秀总工程师 ”申报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

1、评选条件

(1)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爱  岗敬业,勇于创新,开拓进取,善于总结,在企业、项目管理中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工作做出较大贡献。

(2)企业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,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。

(3)企业总工程师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质量、技术、 绿色施工、BIM 等奖项二项以上,项目总工程师近三年来获得市级以上质量、技术、绿色施工、BIM 等奖项一项以上。

2、 申报资料

(1)“洛阳市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 ” 申报表;

(2)职称证书、聘用证书;

(3)任职文件、身份证正反面;

(4)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;

三、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
1. 申报时间:2024 年 1 月 25 日—2024 年 2 月 7 日, 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联系人:齐琳琳、郭艳

联系电话:0379-62275966、0379-62278066

资料报送地址: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瑞博大厦 7 楼708 室市建协秘书处

四、附件:

1、“洛阳市建筑业优秀企业 ” 申报表

2、“洛阳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 ” 申报表

3、“洛阳市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 ” 申报表


2024 年 1 月 25 日


浏览次数:327 发布时间:2024-03-15